(一)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负责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技术工人认真组织填写《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申报名册》一式三份,《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粘贴照片后还应上交照片1寸2张,2寸1张),连同个人档案,高级工证书、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证书、科技成果证书、技术比赛奖状等有关资料(均为原件)汇总上报市工考办进行资格审查(带信息数据),审查合格后由市工考办汇总上报省人事厅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方能参加后期培训考核。
(二)测绘系统的地籍测量工、畜牧系统的动物检疫员和图书发行系统的图书发行员的技师申报,由主管部门组织报名,并报市工考办初审合格后加盖公章(资格审查费5元),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汇总上报省行业主管部门办理报名及相关手续。
(三)资格审查时间从1月5日开始到3月5日结束(有关单位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参照附件1);资格审查地点在人才大厦807房和826房。逾期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