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转递的依据是报到证第二联和毕业生派遣名册。档案转递是将单位名称和地址填好后密封,通过机要局或速递寄往具体用人单位,个别情况下,由单位机要工作人员直接送档案。档案不能由毕业生自己提取。
采用机要送递的档案,单位名称和地址填写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到转递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这就要求每个学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时,应提醒主管工作人员将单位的全称(不要简写、缩写)、详细地址、隶属关系、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等填写清楚,以便准确转递档案。
独资企业、不存放人事档案的合资企业、公司等单位,应写明档案寄放、挂靠的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的人事局及人才交流中心,以便档案投递到相关单位。
没有落实具体单位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按照本人自愿的原则,档案可交到毕业生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也可以留在学校。毕业生在落实具体单位后应及时与上述部门取得联系,将档案调入所在单位。
毕业生档案一般在派遣以后几周内寄出,毕业生到工作单位报到后,应及时到人事部门查询自己的档案是否已及时转达、内容是否齐备。如果三个月内发现档案没有转达,则应及时与学校联系,以便及时查询档案的下落,避免发生因长时间延误而造成的档案遗失。按规定,机要部门查询档案的期限为1年。
档案是人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毕业生都要予以足够的重视。近年来由于对档案重要性认识不足,毕业生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没有及时核查,有时出现了档案误投、漏寄甚至遗失的现象,而毕业生本人也未能及时发现,等到若干年以后需要办理定级、提职、增资、调动等手续时才发现自己的档案不知去向。由于时间间隔太久,已无法查询,结果给毕业生本人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