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就业办工作程序章程
发布时间:2005-6-16 9:22:00


 

一、现行接收范围及择业期规定

   (一)专科以上毕业生直接接收:

    在择业期之内的专科及专科以上的毕业生在郑州找到接收单位的予以接收。

    (二)中专毕业生:

     2003年及之前的毕业生限制专业。具体如下:在郑州联系到接收单位的非郑州生源的紧缺专业的中专生予以接收中所说的“紧缺专业”是指机械、计算机、化工、纺织、轻工、制药、建筑、环保、电子工程、仪器仪表、自动化、生物技术、耐火材料、材料检验、食品加工、养殖、旅游管理、英语、会计学、经济法、经济管理、市场营销。

     2004年毕业生在郑州找到接收单位的予以接收,不再限制专业。

    (三)择业期:毕业生择业期为2年,从毕业时间开始计算。2004年以后的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后的择业期延长一年。

    (四)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大学生或中专生必须先申请增人计划卡,拿到增人计划卡之后再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报到手续。

 二、就业手续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签订就业协议书

    1、在择业期内到我市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发放学校盖章的“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就业协议书须填写完整,在学校、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后,到市人事局就业办签订就业协议(需带齐三份)。往届毕业生签订协议时需携带本人毕业证。

    2、毕业生签订的单位为各县(市)区、市直局委下属单位时,需要接收单位和其所属县(市)区、局委人事部门先盖章。

    3、毕业生与下列单位签订协议时,可以直接到我办办理手续(主要包括:长城铝业公司、欧丽集团、嵩岳集团、中建七局、江海集团、思达高科、郑州纺织机械厂、中国第九冶金建设公司、中铁大桥局、恒科实业、郑州生物制药厂、郑州机械院研究所、郑飞集团、河南第四建筑公司、河南第五建筑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郑州三磨研究所、郑州金属制品研究所、金牛集团、郑煤集团、商业大厦、郑州市百货大楼、市商业银行、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郑州煤炭机械制造厂、地产集团)。

    4、毕业生签订的单位为私有、民营、股份制等非公有制单位,需在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档案由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5、凡来郑就业的毕业生档案需邮寄到郑州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互助路68号),邮编:450007。

    (二)、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1、领取证件

    毕业生将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转交学校,由学校根据本人协议,办理“就业报到证”及相关手续。毕业生需从学校领取“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档案由学校根据本人就业协议书上填写的档案转寄地址转寄到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也可根据学校情况由本人转交我办。

    2、就业报到

    在择业期内,档案转寄到我市人事局就业办后,毕

    (三)、领取就业介绍信业生需携带“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就业协议书”到我办报到,由我办进行档案审查并根据本人协议核发“就业介绍信”。

    交过档案的毕业生一周以后携带“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入过户口的带本人户口本)到陇海路与伏牛路交叉口向西500米人才大厦(2楼大厅16#窗口)我办对外办理窗口领取就业介绍信。

    领过介绍信的毕业生在报到期限内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才中心报到,档案由人事局转往接收单位主管部门或人才中心。毕业生领过“就业介绍信”后可到用人单位或人才中心户籍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四)、办理改派

    1、市内改派

    毕业生需持原单位同意改派意见(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现接收单位接收证明(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我办留复印件1份。在办理过改派手续后由本人到原单位提档。

    2、跨省、市改派

    改派到外市、外省的毕业生。需另持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证明和原单位同意改派意见。省内改派回原生源地的毕业生,县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毕业生在我办核准后到省教育厅重新换取“就业报到证”。

 三、有关单位联系地址

   省大分办地址:花园路与紫荆山路交叉口,河南饭店对面,9路、58路公交车可到。

   郑州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地址:陇海路与伏牛路交叉口向西500米人才大厦10楼,郑州图书城向西。9路公交车终点站可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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