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公务员登记管理办法》
日前,郑州市印发了《公务员登记管理办法》,对公务员平时登记的形式、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工作程序做出了规定,明确了登记工作的管理权限和纪律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符合公务员法要求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领导职责,积极稳妥地推进实施公务员法工作。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职务或分工变动后,要及时补充人员,并将补充情况报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要理顺工作程序,出台法规文件、政策规定或向党委、政府提交议题涉及公务员管理和公务员职级待遇的,先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涉及到机构编制和规格的,要征求编制部门的意见;县(市)区制定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意见,要报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公务员任职、调动、计划招录要先经公务员登记管理机构审核,其他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及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没有登记的人员,不承认其公务员身份,不准使用行政编制,不得享受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和其他社会保障。
二是严把公务员的“入口”关,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要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不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任何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免考”口子。从严实施调任,调任机关领导成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机关内设机构职位出现空缺,一般从本机关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中任用,也可以按照公务员法规定的方式从本系统内调任,除公开选拔外,不能超越本级党委管理权限跨系统、跨地区调任。调任人选应具有相应层次领导职务的任职经历,具备拟任职位的资格条件。规范公务员转任,公务员转任应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进行。
三是建立公务员登记信息系统,加强公务员职位管理。各级机关要在“三定”方案基础上,科学进行职位设置,制定职位说明书,作为公务员录用、考核、培训和晋升的依据。要建立公务员登记信息系统和职位管理台帐,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动态管理公务员数量变化、职务变动以及职位设置、职位使用等情况。市公务员登记管理机构建立全市公务员职位管理台帐,对各单位职位变动和使用情况进行综合管理。要严格按照编制和职位配备公务员职务,机关任命公务员必须有空缺编制和相应的职位空缺,没有空缺编制不得新进人员,没有相应的职位空缺,不得配备新的领导和非领导职务。为保证领导班子调整特别是领导正职任职后能够登记,机关原则上要留1-2个空缺编制。机关接收军转干部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计划进行。退出领导职务的人员不得实行新的编外离岗。
为严肃登记工作纪律,市委、市政府要求,严禁扩大实施范围,不得滥设职位,不得超编和扩大范围进行登记,严禁超职数配备公务员职务。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建立举报投诉及调查处理制度,对违反公务员法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公务员管理处)
新密市进一步规范
党政群机关中层干部管理
近日,中共新密市委组织部、新密市人事劳动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群机关中层干部管理的通知》,《通知》对中层职位设置的原则、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原则、任职资格条件及任免程序、选拔任用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
一是规范中层职位设置。党政群机关中层干部职位,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内设机构进行设置,四人(含四人)以下的设正职一名,五人(含五人)以上根据实际需要可设副职。对于“三定”方案中没有明确内设机构及职位的机关党委(党组)副书记、行政机关纪委专职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妇联主席(妇女主任),按中层正职对待。
二是规范中层干部任免程序。中层干部任用采用“三票制”、竞争上岗等办法选拔。党群序列中层正职的任职、调整、免职,由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后,报新密市委组织部备案审批;政府序列的中层正职的任职、调整、免职,由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后,报新密市人事劳动局审批备案。
三是规范中层干部管理。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备案的中层正职,组织部认定其任职经历,人事劳动局审批其科(股)长岗位补贴或津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它事业单位,参照《通知》规定执行。 (新密市人劳局)
〖工作简讯〗
2006年度军转干部登记入编工作圆满结束 截至十一月底,市编办利用三个多月的时间,对转业安置到我市的2006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及时统计数量,逐一办理入编手续,确保了全市06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在安置到各单位工作的基础上,全部入编到位。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处)
我市进一步规范行政编制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行政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经市编委会研究决定,我市原地方自定的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和政法机关的自定编制、编制(人员)控制数、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机构编制、机关内设机构使用的事业编制等一律核销,不得继续使用。今后,各级党政机关均不得在行政编制限额外进人,不得新批事业编制用于党政机关,不得将事业编制和行政编制混用,也不得再自定编制用于政法机关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机构。 (行政编制处)
我局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卷宗被评为优秀执法卷宗 近日,在我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卷宗评比中,我局整理的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卷宗被评为优秀执法卷宗,获得表彰。
(仲裁办)
二七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套改工作基本完成 2006年7月以来,二七区人劳局组织人员对全区120多家机关事业单位8600多人的工资进行了套改和审批,截至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套改工作已基本完成,事业人员套改工资现已全部发放到位,行政人员工资要求今年12月发放到位。 (二七区人劳局)
我市登记工作已全面实现网上办公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登记管理质量,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市网上办公的准备和实时汇总事业单位数据工作顺利完成,并按要求将全市近4000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上传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目前,已通过国家事业单位登记局审查,正式启动网上办公程序。 (市登记办)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和规范津补贴工作圆满完成 市直共有42300余人参加了工资套改,人均增资306元。各县(市)、区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各级公务员都按上级部门的规定标准发放了地方津补贴。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纪委对全市规范地方津补贴工作进行了检查,并对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处理。
(工资福利处)
我省召开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 近日,我省召开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会上,省编办就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作了阐述,对各省辖市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名称、机构规格、人员编制、经费形式进行了重新明确,要求今年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实现农村公路机构管养分离。 (事业编制处)
我市开展实施公务员登记自查自纠工作 日前,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市开展公务员登记自查自纠工作。此次自查自纠的范围是全市各级机关已登记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已申报登记的工作人员。要求各县(市)区、市直机关对照登记政策和条件,认真对已登记公务员的情况进行复核,不符合登记规定的报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纠正。自查工作将于12月31日前完成。
(公务员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