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奖励申报
申报范围:公务员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申报时间:08年2月底截止。
报送的材料:
(1)书面请示1份。
(2)事迹材料1份(2000字以内),300字以内的简要事迹1份(附电子文本)。
(3)一票否决证明材料。
(4)公务员奖励申报审批表3份。
申报要求:
公务员人数在50人以下的单位推荐1-2名,公务员人数在51人以上的单位推荐2-4名,原则上不超过单位非领导成员公务员数量的5%。各县(市)区和公、检、法机关的申报名额另行通知。
候选对象须为已登记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登记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须为优秀等次。单位可按规定对候选对象提出奖励等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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