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组织机构 政策法规 政策解答 人才推荐 招聘信息 联系我们
独生子女费
发布时间:2007-10-16 10:10:00

独 生 子 女 费

 

国转联(20061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符合国家和安置地政府享受独生子女奖励费(独生子女费)规定的,由安置地及时计发,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解决。

我市安置的自主择业转业干部,我们将按照郑州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发放。

[来源:]

意见反馈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郑重声明 © 2007-2008 郑州市人民政府人事局版权所有 豫ICP备05020476号

通用网址:郑州人事人才网 网络实名:郑州人事人才网 中文域名:郑州人事人才网.cn(中国) 郑州人事人才网.网络.cn

未经本站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否则将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