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五 聘干
● 所需材料
一、聘用制干部初聘
1、 拟聘干单位主管部门的聘干申请报告(一式两份)。
2、 聘用干部综合审批表(一式三份)。
3、 聘用干部审批表(一份)。
4、 聘用干部合同书(一式三份)。
5、 拟聘用人员政审考核材料一份(包括被考核人基本情况、简历、家庭情况、现实表现、单位意见、两名以上组织、人事方面考核人签名、聘用单位加章)。
6、 在职人员聘干须有人事档案和学籍档案、毕业证。
7、 非在职人员聘干须有入库登记证和户口本、毕业证。
8、 近期市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表。
二、聘用制干部续聘签证
聘用合同到期的,执原合同书和新合同书办理。聘用制干部因流动续签合同,执原合同书、新合同书和流动介绍信办理。
● 办理时限:
初聘:材料齐全,情况清楚的由开发培训部提出拟办意见,报有关领导审批。
续聘:材料齐全,情况清楚的正常工作日随到随办。
● 责任人:丁亚楠、赵珊珊
收费说明:200元/人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服务地点:陇海西路169号人才大厦2楼办事大厅
承办部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办事咨询:0371-68556005
窗口五 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
一、服务对象:
郑州市户口、35周岁以下,通过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试、成人教育或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类型教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非在职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等教育非在职毕业生择业和录(聘)用,可参照办理。
二、需要材料:
1、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学籍档案;
3、 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家法定鉴定机构的鉴定;
5、 近期市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表。
三、办理程序
1、 毕业生凭以上材料领取《河南省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式两份)。
2、 毕业生自行联系接收单位后将以上材料及《河南省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交人才中心。
3、 中心对毕业生学历和非在职情况进行审查。
4、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业务部门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
5、 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签字后,为毕业生开具《河南省非普通高等教育工作介绍信》。
四、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情况清楚的由开发培训部提出拟办意见,报有关领导审批。
收费说明:免费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服务地点:陇海西路169号人才大厦2楼办事大厅
承办部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办事咨询:0371-68556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