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内容规范表》
(二)《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
(三)《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四)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任现职的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五)审批机关批准设立该事业单位的文件;
(六)《事业单位章程》;
(七)《事业单位住所证明表》及其相关文件,如 《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等;
(八)《事业单位经费来源证明表》及相关文件材料;
(九)《事业单位开办资金证明表》及法定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备案表》;
(十一)《组织机构代码证》;
(十二)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材料。
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国有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还应当提交其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