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职责 1、研究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法规和机构改革方案,统一管理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负责审核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的行政机构改革方案,研究协调市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 3、审核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4、审核县(市)、区党政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县(市)、区机构编制分类及县(市)、区以下各级党政群机关的人员编制总额; 5、负责各类专项编制的分配、管理;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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