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6-16 10:31:0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属各高校:

现将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转发你们,望认真对照有关内容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务必于6月30前成立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名单上报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接此通知后,于7月30日前完成自查,8月5日前将自查报告上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20日前将组织检查组分期分批进行检查和互查。检查结果向市政府汇报后,及时向各单位反馈并予以公布。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坚决禁止弄虚作假现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将进行通报批评。检查结果将作为领导考核、年度表彰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附: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二〇〇五年五月三十日

 

 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落实情况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2005年全省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2003年来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省辖市和有关厅局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落实情况。

1、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建设及工作情况。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建设情况。

2、毕业生失业登记、临时救助、小额贷款及担保等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3、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基层党政机关新增人员,优先从毕业生中考试录用情况。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管理和技术人员,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择优录用情况。执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情况。

4、清理整顿乡镇干部队伍和清退不合格中小学教师情况。

5、对到基层就业和到国家及省级贫困地区、西部地区服务的毕业生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6、对到非国有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在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

7、毕业生就业市场规范化建设情况。

8、档案、户口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9、毕业生就业宣传工作情况。

10、是否存在向毕业生乱收费情况。

(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落实情况。

1、校级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情况;“一把手”工程落实情况;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场地政策落实情况。

2、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建设情况,是否具备信息共享、政策发布、网上招聘、远程面试、指导咨询的功能。

3、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情况。就业指导课纳入正常教学计划,并建立考核制度情况。

4、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豫教学〔166〕号)文件精神,把毕业生就业状况与学校招生计划、学科建设等挂钩政策落实情况。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将就业状况反馈招生、培养等环节工作开展情况。就业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教学计划、专业设置、招生计划制定以及学位评审等工作情况。

5、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规范管理情况。毕业生就业协议履行情况,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是否存在乱收费现象。

6、高职院校“订单式”培养、“双证书”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7、毕业生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开展情况。

8、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教学〔2003〕624号)文件精神,在毕业生档案建立、转递等规范管理工作情况。

9、帮助家庭贫困学生、就业困难的女生、长线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情况。

10、毕业生文明离校活动开展情况等。

二、检查时间、步骤和方法

检查步骤: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查。8月20日前,各省辖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厅(局)、各普通高等学校进行自查,并于8月25日前上报自查情况报告;第二阶段,下半年适当时候,根据自查情况,组成检查组分期分批进行抽查或互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第三阶段,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向省政府汇报后,及时反馈各省辖市、有关厅局和高校,并公布检查结果。

检查方法: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各省辖市、有关厅局和普通高等学校进行检查、抽查;各省辖市和有关厅局组织检查组参照高校检查内容对所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查阅有关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问卷及网络调查等方式,逐项进行。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力量,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积极配合省检查组的工作,坚决禁止弄虚作假现象。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将进行通报批评。检查结果将作为领导考核、年度表彰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学校招生计划制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工作中有关情况请及时与我办联系。

联系人:张建明  电话:0371-65506204

 

 

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毕业生  就业工作  检查  通知

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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