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室职责
一、进一步推动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深化改革;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接收、审查毕业生档案,核实毕业生资格,组织实施就业报到工作;
三、负责选派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和党政机关从优秀毕业生中选拔工作人员的工作;
四 负责检查、指导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情况。
毕业生双向选择程序
一、双向选择要按照国家、省和我市毕业生就业接收原则和规定进行;
二、毕业生应持学校发给的推荐信或就业协议书进行双向选择;
三、毕业生找到接收单位以后,双方要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意见。然后,经接收单位的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同意,再报市人事局审批。
四 双向选择截至时间
自毕业生毕业当年6月30日至两年后的6月30日止
毕业生就业报到程序
一 国家统招统配毕业生
1、核准毕业生就业协议;
2、接收、审查毕业生档案材料;
3、登记就业接收名单并经主管局长审批;
4、毕业生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领取就业介绍信;
5、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分配的单位报到;
6、要求改派的毕业生,要出具原就业单位和新接收单位的证明、市毕业生就业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定向、委培生要求改派的,需与原定向、委培单位解除协议。超过择业期未找到接收单位的,不再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全处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廉政意识、效率意识,全面加强处室自身建设,不断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
监督电话:0371-67185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