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人事代理由哪个部门具体承办?
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精神,人事代理工作(市)以上(含县市)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结合郑州实际,市属各县(市)及上街区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事代理工作,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市区所有的单位(省直属企事业单位除外)的人事代理工作。
问:哪些单位可以委托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
答:凡在我市市区范围内(生直属单位除外)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个体企业以及各类民办机构等单位都可以逐步实行人事代理,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个体企业必须实行认人事代理。
问:哪些人可以委托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
答:凡我市辞退、辞职、解除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毕业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含“五大”毕业生);脱离原工作单位或受聘到外地工作未转户口关系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正在选择单位或办理流动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因私出国、自费留学人员、安置到非国有企业或自谋职业的军队专业干部以及其他需要进行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都可以个人名义委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
问: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以为委托代理个人提供哪些服务项目?
答:(一)向委托代理个人提供国家人事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宣传咨询服务;
(二)为委托代理个人保管人事档案;
(三)为委托代理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评;
(四)按国家有关政策为委托代理个人调整档案工资;
(五)委托代理个人的养老|、失业保险金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为收取,上缴相应的社会保险部门管理;
(六)负责管理委托人事代理的中共党员的组织关系;
(七)为在市区无入户地址的委托代理人员挂靠户口关系;
(八)负责接转委托代理个人的人事关系手续,在委托代理期间,按规定保留干部身份、计算工龄,对符合聘干条件的工人身份的委托人员申报聘干手续;
(九)为委托代理个人办理出国(出境)政审呈报手续;
(十)承办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他事宜。
问: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如何委托人事代理?
答:联系到非国有企业或实行聘用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持人事局颁发的介绍信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到,双方签定《人事代理协议书》,按照协议内容为在市区无入户地址的大中专毕业生挂靠户口关系。管理其档案,承办见习期满后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社会失业养老保险等人事管理业务。
问:流动到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如何委托人事代理?
答:为确保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流动到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人事代理。以上人员持用人单位证明信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人事代理申请。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同意受理后,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委托代理个人按协议项目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移送有关资料,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协议内容为委托代理个人提供服务。